投诉举报渠道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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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述心理咨询中心 安述心理〔2026〕65号 第三版 第 1 页 共 2 页
文件编号:安述心理〔2026〕65号
档案编号:______
投诉举报渠道公示
本公示对应《安徽省安述心理咨询中心心理咨询专业伦理守则》第九十六条至
第一百零二条。本中心鼓励社会监督,依法保护投诉人、证人信息。
一、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渠道 信息
伦理投诉举报邮箱 ansoothtsjb@163.com(伦理工作组;过渡期由合伙人会议代行)
意见建议专用邮箱 ansoothyjjy@163.com(主任办公室,受理日常管理、业务设置、服
务规范等意见与建议)
预约/客服热线 400-987-6800(24小时接听)
综合/办公及开票邮箱
ansooth@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 合肥市庐阳区双岗街道濉溪路168号新天地广场办公8-719室
工作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投诉受理部门 按投诉类型分流:服务质量、收费、态度等投诉由主任办公室受理
(ansoothyjjy@163.com);专业伦理投诉由伦理工作组受理(过渡
期由合伙人会议代行)
二、受理范围
□ 本中心心理咨询人员、测评人员、行政人员在执业、服务、宣传、收费、保
密、档案管理等方面违反法律法规或本中心专业伦理守则的行为;
□ 服务质量问题、收费争议、态度问题;
□ 违反知情同意、保密原则、非医疗边界的行为;
□ 其他损害来访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不予受理范围
□ 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事项;
□ 没有具体事实和证据材料的投诉;
□ 捏造事实、恶意投诉、诬告陷害;
□ 不属于本中心管理范围的事项(建议向行业协会或有关行政机关投诉)。
四、处理流程与时限
1. 登记:伦理工作组收到投诉后及时登记;
安徽省安述心理咨询中心 安述心理〔2026〕65号 第三版 第 2 页 共 2 页
2. 是否受理: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投
诉人;
3. 调查:决定受理的,客观、全面调查,保障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平等的陈述、
申辩和举证权利;调查人员与所处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4. 处理种类:视情节轻重,可给予提醒谈话、警告、通报批评、暂停执业、解
除聘用或合作关系等处理;
5. 结论:调查结论和处理决定书面告知双方;
6. 复核:当事人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中
心负责人或相关行业协会伦理组织提出复核申请。
分级处理:经核查违反专业伦理的,依《安徽省安述心理咨询中心心理咨询专
业伦理守则(第二版)》(安述心理〔2026〕7号)严肃处理;涉嫌违反行政
法律规范的,移送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等主管部门;涉嫌犯罪的,移送
司法机关;违反行业组织注册管理规范的,建议相关行业组织依规处理。欢迎
社会各界对本中心日常管理、业务设置、服务规范等提出意见与建议。
五、投诉人信息保密
本中心鼓励实名投诉以便核查;对投诉人、建议人的信件、个人信息、电子邮
箱地址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打击报复。任何人不得基于捏造的事实以投诉、
举报为名实施诬告、陷害。
紧急情形提示:如遇自杀自伤、伤人等紧急危机,请立即拨打110报警、120
急救,或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12356,或前往当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急诊
(学生可拨96312)。本中心服务热线400-987-6800为24小时接听;紧急求助
请立即拨打110、120或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12356,也可拨打中心24小时
服务热线400-987-6800联系本中心。
本公示自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起施行。版次: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