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渠道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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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述心理咨询中心 安述心理〔2026〕65号 第三版 第 1 页 共 2 页 文件编号:安述心理〔2026〕65号 档案编号:______ 投诉举报渠道公示 本公示对应《安徽省安述心理咨询中心心理咨询专业伦理守则》第九十六条至 第一百零二条。本中心鼓励社会监督,依法保护投诉人、证人信息。 一、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渠道 信息 伦理投诉举报邮箱 ansoothtsjb@163.com(伦理工作组;过渡期由合伙人会议代行) 意见建议专用邮箱 ansoothyjjy@163.com(主任办公室,受理日常管理、业务设置、服 务规范等意见与建议) 预约/客服热线 400-987-6800(24小时接听) 综合/办公及开票邮箱 ansooth@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 合肥市庐阳区双岗街道濉溪路168号新天地广场办公8-719室 工作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投诉受理部门 按投诉类型分流:服务质量、收费、态度等投诉由主任办公室受理 (ansoothyjjy@163.com);专业伦理投诉由伦理工作组受理(过渡 期由合伙人会议代行) 二、受理范围 □ 本中心心理咨询人员、测评人员、行政人员在执业、服务、宣传、收费、保 密、档案管理等方面违反法律法规或本中心专业伦理守则的行为; □ 服务质量问题、收费争议、态度问题; □ 违反知情同意、保密原则、非医疗边界的行为; □ 其他损害来访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不予受理范围 □ 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事项; □ 没有具体事实和证据材料的投诉; □ 捏造事实、恶意投诉、诬告陷害; □ 不属于本中心管理范围的事项(建议向行业协会或有关行政机关投诉)。 四、处理流程与时限 1. 登记:伦理工作组收到投诉后及时登记; 安徽省安述心理咨询中心 安述心理〔2026〕65号 第三版 第 2 页 共 2 页 2. 是否受理: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投 诉人; 3. 调查:决定受理的,客观、全面调查,保障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平等的陈述、 申辩和举证权利;调查人员与所处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4. 处理种类:视情节轻重,可给予提醒谈话、警告、通报批评、暂停执业、解 除聘用或合作关系等处理; 5. 结论:调查结论和处理决定书面告知双方; 6. 复核:当事人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中 心负责人或相关行业协会伦理组织提出复核申请。 分级处理:经核查违反专业伦理的,依《安徽省安述心理咨询中心心理咨询专 业伦理守则(第二版)》(安述心理〔2026〕7号)严肃处理;涉嫌违反行政 法律规范的,移送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等主管部门;涉嫌犯罪的,移送 司法机关;违反行业组织注册管理规范的,建议相关行业组织依规处理。欢迎 社会各界对本中心日常管理、业务设置、服务规范等提出意见与建议。 五、投诉人信息保密 本中心鼓励实名投诉以便核查;对投诉人、建议人的信件、个人信息、电子邮 箱地址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打击报复。任何人不得基于捏造的事实以投诉、 举报为名实施诬告、陷害。 紧急情形提示:如遇自杀自伤、伤人等紧急危机,请立即拨打110报警、120 急救,或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12356,或前往当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急诊 (学生可拨96312)。本中心服务热线400-987-6800为24小时接听;紧急求助 请立即拨打110、120或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12356,也可拨打中心24小时 服务热线400-987-6800联系本中心。 本公示自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起施行。版次: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