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述心理〔2026〕第 1 号关于向社会公开《安徽省安述心理咨询中心心理咨询专业伦理守则(第一版)》的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安徽省关于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部署要求,规范心理咨询执业行为,保障来访者合法权益,统一专业服务标准,维护心理咨询职业公信力,推动心理健康服务事业健康规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实施方案》(国卫医政发〔2026〕8 号)、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参照中国心理学会、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等行业组织专业伦理规范,结合实际,本中心组织制定了《安徽省安述心理咨询中心心理咨询专业伦理守则(第一版)》(安述心理〔2026〕7 号,以下简称“伦理守则”)。伦理守则已经本中心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执行事务合伙人批准,于 2026 年 8 月 1 日发布,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现将伦理守则向社会全文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伦理守则共设十三章一百零五条,配套主要法律政策依据、专业术语界定、从业人员伦理承诺书 3 项附件,系统覆盖专业关系建立、知情同意管理、隐私保密与档案管理、专业胜任力建设、心理测量与评估、教学培训与督导、研究与发表、远程心理咨询服务、媒体宣传与公共传播、婚姻家庭与团体咨询特别规定、伦理投诉调查与违规处理等全执业场景;明确了善行、责任、诚信、公正、尊重五项核心伦理原则,划定了执业禁止边界与行为红线,细化了专业服务全流程伦理操作标准,健全了违规认定、处理与救济机制。伦理守则是本中心全体专职、兼职、合作心理咨询人员,心理测评人员、督导师、实习见习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开展专业服务的基本遵循和行为准则。本中心全体从业人员须严格遵照伦理守则要求开展执业活动,强化伦理风险意识,恪守职业底线,持续提升专业能力与服务质量,切实维护来访者合法权益与职业声誉。社会公众、广大来访者如发现本中心从业人员存在违反伦理守则的行为,可通过本中心服务场所及官方平台公示的投诉举报渠道反映。本中心将严格按照伦理守则规定的程序及时受理、客观调查、依规处置并反馈结果。特此公告。安徽省安述心理咨询中心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日